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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律台
 日期:2006-7-4 9:09:41     来源:  阅读次数:

   

造 律 台

    造律台位于郧城镇政府南面,古代亦称都台,酂台晓晴为永城古代八景之一。唐代大诗人李白携友到此游览,他在《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一诗中写道:“渭桥南头一遇君,酂台之北又离群。” 
    相传汉代丞相萧何曾在此台制定法律,故名造律台,此种传说和史实不符,但萧何封于郝却有史可查。西汉初,汉高祖分封功臣,萧何封于酂。后刘邦过境,始知酂地属自己的家乡沛郡,即把该郡定为自己的汤沐邑,遂把萧何封地移于南阳谷城(今湖北省谷城县)。   
    实际上造律台为古代文化遗址,现为一椭园形高台,它底部南北长54米,东西宽34米,高7米,文化层厚约9米,上层是商代堆积,下层为河南龙山文化遗存。1936年,国民党河南省古迹研究会考古人员曾来造律台进行发掘。这里文化遗物颇为丰富,其中有石斧、骨箭头、骨锥等等。1963年6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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