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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桥乡实行村支书“公职化”管理 |
| 日期:2008-8-28 8:19:22 来源:新桥乡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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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乡针对农村新形势下的基层党组织和干群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坚持“两推一选”的基础上,全面实行村党支部书记“公职化”建设和管理,走出一条加强农村和改善农村基层组织特别是村一级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目前,这个乡18个村支部书记已全部实行“公职化”管理。 所谓村支部书记“公职化”建设和管理,即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公职化”管理。核心内容是拓宽村党支部书记选人渠道,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机制、奖惩机制和保障机制。 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及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新当选的村支部书记经培训与乡党委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后上岗,同时制订三年任职工作目标。新当选的村支部书记一律列入乡党委管理范围、由乡党委一季一检查,半年一考评,一年一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免职。这个乡还建立村“公职化”书记和村级工作台帐制度,确定了例会制度、工作实绩报告制度、跟踪考核制度。 新桥乡推行村支部书记“公职化”建设和管理,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许多走上“公职化”管理的村支部书记在工作中变“要我干”为“我要干”,表现出了积极进取的意和旺盛的斗志。永城市新桥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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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作者:李祥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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