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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08-8-25 15:37:41     来源:  阅读次数:

永办〔2008〕26号


中共永城市委办公室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城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学校,各人民团体:
《永城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永城市委办公室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1日    
 
 
 
永城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造福全市白内障患者,推进视力康复,提高健康水平,增进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08〕21号)文件和《商丘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2008〕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争取用两年多时间,在全市提前实现白内障患者“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永城、实现中原崛起的宏伟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通过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在全市建立长效机制,做到白内障新发生一例实施手术一例,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自2008年8月开始至2010年结束,为全市具有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患者全部实施复明手术,达到“六个无障碍”,即:政府组织领导无障碍、白内障筛查及患者组织输送无障碍、公众白内障知识普及无障碍、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患者承受手术费用无障碍、白内障复明服务工作机制运行无障碍。
        ——2008年,抓突破,打好经济基础和工作基础。
        ——2009年,抓攻坚、上规模,力争提前建成“白内障无障碍市”。
        ——2010年,抓检查、促建成,在各方面帮扶下,建成“白内障无障碍市”,实现建成“白内障无障碍市”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建立永城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委副书记刘国庆任召集人,市政府副市长陈体秀任副召集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高守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世先、市委老干部局局长翟金畅、市广播电视局局长余化学、团市委书记郝立运、市卫生局副局长张友杰、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学军、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云侠、市总工会副主席侯保华、市残联理事长张建成、市残联副理事长李辉、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周西海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张建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辉同志兼任。
        建立联系督导责任制。永城市“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工作办公室)将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负责联系帮助、督促指导各乡镇创建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切实加强对白内障患者的关心关爱。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本地本 单位改善民生的实事之中,形成白内障患者新发生一例、登记一例、手术治疗一例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资金保障
        (一)用好现行政策,最大限度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局和省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全面提供政策支持的通知(豫残联〔2008〕47号)要求,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尽量减轻白内障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在实际工作中,白内障手术要按单病种结算,单眼费用(含国产人工晶体)控制在800元以下。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用。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活动中帮扶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手术的通知》(豫残联〔2008〕51号)明确的具体补贴办法,对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经城镇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需要自己负担的部分,按以下办法解决:对确有困难的党员患者,市委组织部区别情况,用党费以救济生活困难党员的方式给予部分或全额补贴;对特困企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患者,由市委老干部局协调资金给予全额补贴;对纳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在职困难职工患者,市总工会用帮扶或送温暖基金给予部分或全额补贴;对确有困难的35岁以下青少年患者,团市委区别情况,用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筹集资金或团费给予部分或全额补贴。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白内障患者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救助,不足部分由市政府筹集资金予以解决。对贫困患者的确认,根据身份类别,由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工会、团委、民政局认定。市红十字会要积极与省红十字会联系,争取省红十字会给予最大支持,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手术予以资助。
        (三)市残联要积极向政府争取资金,用于“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要将彩票公益金助残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病员筛查,对不能享受有关政策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全免费实施手术予以全额补助等。
        (四)要加强对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资金的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对创建资金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创建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五、技术保障
        由市卫生局牵头协调,选调全市白内障复明手术专家,成立永城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技术指导组,研究制定《永城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手术定点医院标准》和《永城市白内障手术专科医师认证标准》。市卫生局和残联要与手术定点医院签订《白内障复明手术目标责任书》,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确保手术任务顺利完成,确保手术质量,无医疗事故发生。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残联要会同宣传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方案,围绕“消除障碍,重见光明”的宣传主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利用公益广告、宣传画、宣传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
        (二)开展普查,澄清底数。一是由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对白内障患者实行全面普查,填写《河南省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白内障患者普查登记表》,组织带领本人到本乡(镇)医院复核确认后于本月底把登记表上报永城市创建工作办公室(市残联办公室)。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普查专线电话,为白内障患者及其亲属进行电话登记提供方便。三是市卫生局、民政局、残联负责手术患者的鉴定和贫困白内障患者的确认工作。贫困白内障患者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五保供养证》进行登记,并由市残联发放免费手术卡。贫困患者凭免费手术卡到定点医院进行免费手术,免费实施手术前要在本村或本社区予以公示。市创建工作办公室将筛查出的白内障手术适应症患者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录入数据库,于2008年9月5日前上报商丘市创建工作办公室。
        (三)确定医院,开展培训。我市要按照《河南省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手术定点医院标准》的要求,组织申报手术定点医院(必须是城镇医保定点医院或新农合定点医院),由市卫生局和残联共同组织专家审定,并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医疗事故的医院,将取消其定点医院资格。要为每家手术定点医院培训3——4名眼科专业人员,确保手术顺利实施。
        (四)分期手术,做好登记。依据白内障患者的居住地等情况,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手术工作计划和手术时间表,分期分批安排白内障患者到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实施手术。同时,由手术医生负责填写《河南省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复明手术登记表》,并于月底前由定点医院汇总报市创建工作办公室,市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将复明手术登记表录入数据库,于次月5日前上报商丘市创建工作办公室。
        (五)检查验收,总结表彰。2010年下半年,对我市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将对全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主题词:残疾人工作    白内障    创建    通知
中共永城市委办公室                                                   2008年8月21日印发
(共印200份)
   
(编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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