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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城市“三大”实践活动办公室关于报送创业典型材料的通知 |
| 日期:2008-7-10 9:59:37 来源: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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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三大”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总结创业典型经验,按照上级要求及市领导安排,请你们将2005年乡镇干部分流后的创业情况,包括:分流人数、再就业人数(打工人数、自主创业人数),与自主创业典型材料一起(一式2份,附电子版)务于7月12目前报市“三大”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市交通局四楼407房间)。
特此通知。
永城市“思想大解放 经济大开放 全
民大创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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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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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 表 评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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