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学校,各人民团体:
目前,全市“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开放、全民大创业”实践活动剖析问题、查找差距阶段(第二阶段)的工作即将结束,“三大”实践活动将转入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阶段(第三阶段)。为检验第二阶段工作成效,根据市“三大”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城市“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开放全民大创业”实践活动剖析问题查找差距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实组〔2008〕7号)要求,决定自2008年6月25日至6月27日,对各乡镇、市直各单位“三大”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内容
按照永实组〔2008〕7号文件要求,依照征求意见到位、自我剖析到位、专题调研到位、舆论宣传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等标准,着重检查自我剖析查找问题的工作效果(具体验收项目及内容见附件)。
二、检查验收形式
市“三大”实践活动办公室成立8个检查验收组,分赴各乡镇、市直各单位,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结合办公室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检查验收结果评定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第二阶段工作总结(包括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收获与成效、存在问题、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以及转入第三阶段的申请。一式10份,同时发送到市“三大”实践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 );
2、有关职能部门核减审批项目、收费项目情况(包括原来审批、收费项目的名目个数,核减的名目个数,核减后保留的名目个数);
3、各乡镇、市直各单位的剖析材料;
4、各乡镇、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自我剖析材料;
5、各乡镇、市直各单位的专题调研报告;
6、各乡镇报送的创业典型材料。
(二)检查验收结果评定
检查验收组按照优秀(综合考核90分以上)、良好(综合考核80分以上)、合格(综合考核60分以上)、不合格(综合考核60分以下)四个等次,由检查验收组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初步评定,报市“三大”实践活动办公室审定,合格者转入第三阶段。凡被确定不合格的单位,不予批准转入第三阶段,并在市主要媒体予以公布,同时,限期重新进行剖析问题、查找差距,由检查验收组再次检查验收合格后转入第三阶段。
四、具体要求
1、检查验收组要端正作风,轻车简从,深入基层,了解掌握真实情况。
2、被检查验收单位要认真准备,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3、各检查验收组于27日下午4点前将检查验收情况交“三大”实践活动领导组办公室综合组汇总。
4、《通知》要求提交的材料,如已及时报齐不再上报,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要求重新报送。
附件:第二阶段检查验收项目及内容
永城市“三大”实践活动办公室
2008年6月21日
主题词:“思想大解放 经济大开放 全民大创业” 活动 验收 通知
永城市“三大”实践活动办公室 2008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200份)
附件
第二阶段检查验收项目及内容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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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内 容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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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情况
(25分) |
①征求意见是否广泛,是否通过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和借助热线电话等形式,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②是否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征求意见;③是否把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汇兑、梳理,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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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剖析情况
(30分) |
①单位领导是否带头自我剖析;②剖析问题是否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是否深刻、准确;③是否剖析查找了工作机制体制方面的问题;④是否剖析查找了服务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⑤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核减了审批项目、收费项目;⑥是否做到了边查边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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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调研情况
(15分) |
①是否结合实际,组织了专题调研活动;②单位主要领导是否亲自组织,带头参加并形成有思想、有观点、针对性、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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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宣传情况
(15分) |
①是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对“三大”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情况进行了广泛宣传;②是否对涌现出的创业典型进行了广泛宣传;③是否对负面典型进行了批评或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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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检查情况
(15分) |
①是否及时对所属单位和人员参与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②是否对“千名干部创业”活动进行了积极前期筹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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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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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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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实践活动
办公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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