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20302702500005870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创业补贴申领 |
关于永城市符合开业补贴条件人员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豫办〔2016〕27号)、《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文件精神,返乡农民工张玉娟、潘军、葛思远、张峰、徐玉波于2022年1月向我单位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通过材料审核、实地查验,其申请符合《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文件规定的对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的规定。现对其申请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3月2日,共5天。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邮寄或直接送达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也可来电反映,来信或来电署真实姓名。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材料邮寄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东方大道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201室
邮编:476600 监督电话:0370-5125377
附:永城市符合开业补贴条件人员花名册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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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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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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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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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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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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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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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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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安心小笼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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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侯岭乡还金湖社区A56区06号商铺西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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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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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2819*******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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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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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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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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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卧龙镇潘军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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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永城市卧龙镇浑河村浑河二组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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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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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4811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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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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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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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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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西城区曼锦钰护肤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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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西城区牌坊街北段永城商贸城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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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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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4811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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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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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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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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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路金种植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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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陈集镇张庄村张小庙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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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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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281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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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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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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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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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诺诺日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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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陈集镇菊花社区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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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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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281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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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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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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