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10307702100005649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1-07-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永城市2021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5﹞27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和《永城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城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永农工创办〔2021〕2号)文件要求,园区自主申报,经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久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永城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共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70-5125007
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西段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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