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631146/2024-00032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警信息 |
永城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2日夜里至23日白天我市将有明显降水过程 需加强防范应对
根据市气象局预报:受副热带高压西伸北抬和低槽东移共同影响,预计22日至23日白天,我市有大雨,部分地区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过程降水量25-40毫米,部分地区50-60毫米,强降水时段出现在22日夜里至23日白天,最大小时雨强20-40毫米。
为做好雷击、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安全防范工作,提醒如下:
一、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强对流天气的跟踪监测,强化短时临近预报能力。要坚持市县联动,及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切实改善土壤墒情、巩固苗青长势,全面改善我市旱情不利影响。
二、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管控,加大对道路、桥梁、涵洞等事故易发路段巡查力度,加强对积水地区的交通疏导,确保雷暴大风天气下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三、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塔吊安全管理,大风来临时,相关作业人员应及时停止作业,必要时中止吊装、悬空、攀爬等高空作业,严防发生坠落、坍塌等事故。
四、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街头悬挂物管理,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加固,防范高空坠物和广告牌坠落。
五、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基层做好蔬菜大棚、养殖大棚等农业设施的防范和安全管理,提前做好防风防雹加固。雨后要指导基层做好缺苗断垄地块查苗补种,确保苗齐苗匀。
六、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要督促景区、游乐场所和公园绿地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游乐设施特别是户外游乐设施的防风防雷加固工作。
七、各类企业要随时关注天气预警,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强对流天气发生时不要在屋顶高层、低洼地区、临水等处露天作业。各类危化企业要检查避雷设施,落实雷电防范措施。
八、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属地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做好预警响应行动,出现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
九、广大群众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应远离大树、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谨防高空坠物。关好门窗,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加固围板、棚架、户外广告牌、电线杆、路灯、危墙、通信塔架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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