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D02691/2024-00085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6-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食品生产经营 |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因我局查处到两车冷冻牛副食品,均无合法手续、无中文标志标签、无检验检疫证明、无货主随行,且司机不能提供所载冷冻牛副食品的来源、去向及购货、销货方身份等信息,且截至2024年6月8日,本局无主货物认领公告期已满,无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到本局接受调查、主张权利和提供有关证明,本局将视上述冷冻食品为无主财物。
本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处理决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在永城市政府网站发布《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处理决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兵 王广禄联系电话:0370-6029230
联系地址:永城市文化路中段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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