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30306702300006590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3-06-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征收 |
关于发布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该宗地图纸编号2023—759,位于芒山镇雨亭村,土地面积约32.9805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土地权属归芒山镇雨亭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及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涉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予以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涉及镇政府应于5个工作日内负责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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