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00308702000008669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0-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征收 |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土地征收的通告
为实施公共利益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并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启动征收地块共4宗,总面积为395.04亩,具体情况为:
1.地块一位于汉润大道南侧、雪枫路西侧,面积为82.42亩;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镇牡丹社区居委会。
2.地块四位于汉润大道南侧、中原路西侧,面积为60.3亩;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镇文苑社区居委会。
3.地块六位于汉润大道南侧、中原路东侧,面积为92.68亩;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镇文苑社区居委会、演集社区居委会、汉润社区居委会,益民社区居委会。
4.地块七位于汉润大道南侧、文化路东侧,面积为159.64亩;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镇益民社区居委会。
二、土地现状调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演集镇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属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演集镇演集社区居委会、牡丹社区居委会、文苑社区居委会、汉润社区居委会、益民社区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配合。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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