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6329853/2024-00001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4-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指南 |
永城市宏裕供热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公司编制了《永城市宏裕供热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公司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内容
永城市宏裕供热有限公司主动公开非涉密信息。包括:组织机构、法规标准、服务信息、年度报告、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永城市宏裕供热有限公司主要是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公司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公司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公司申请获取。本公司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永城市宏裕供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光明东路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157 2920 1736(供暖季服务电话24小时接受咨询)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企业未依法履行企业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企业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企业在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企业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企业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企业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企业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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