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8565420/2023-00030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3-12-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学生资助

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2023年关于高一新生免学杂费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高一学生符合以下4类范围其中之一的:

1、建档立卡扶贫户(提供家庭精准扶贫证或扶贫手册);
2、农村低保(学生本人或父母有低保者可申请);
3、学生本人残疾(提供本人残疾证);
4、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证或者福利院收养证明)。

二、请高一各部把符合以上4类范围学生的相关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和学生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各1份,于10月9日之前按照班级以部为单位上交教务处资助中心。

三、高二高三学生如有新增4类学生请将相关证件以部为单位上交。

    注:以上四类学生为申请国家免学杂费者,其他情况申请者将视为有意套取国家资金。请各位班主任和部长认真审查证件,最终学校上报的申请名单以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

2022年9月28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