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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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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8565420/2024-00015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07-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学生资助

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贫困生救助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工作程序:

1、各班班主任将困难学生情况汇总后,按学生家庭困难程度排序并将名单提交至学校,经充分讨论后,根据相关政策及困难程度给予学生一定的困难补助,并将结果张榜公示。

2、公示期内,如有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学校要重新审核公示。另外在公示时,要注重学生的隐私保护。

3.公示期后,由学校贫困生救助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上报教体局资助中心并对相关学生给予补助。

、工作要求:

1、所有救助资金的发放须上交学校财务室,进行统一建账管理;

2、救助资金的收支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学校应定期公示救助的对象、金额及资金的收支情况;

3、实行贫困生救助动态管理,班主任和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了解救助对象现在的生活状况,如果被救助者超出救助范围,则应及时调整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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