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8565420/2024-00015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7-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学生资助 |
永城市第三高级中学贫困生救助方案
一、工作程序:
1、各班班主任将困难学生情况汇总后,按学生家庭困难程度排序并将名单提交至学校,经充分讨论后,根据相关政策及困难程度给予学生一定的困难补助,并将结果张榜公示。
2、公示期内,如有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学校要重新审核公示。另外在公示时,要注重学生的隐私保护。
3.公示期后,由学校贫困生救助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上报教体局资助中心并对相关学生给予补助。
二、工作要求:
1、所有救助资金的发放须上交学校财务室,进行统一建账管理;
2、救助资金的收支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学校应定期公示救助的对象、金额及资金的收支情况;
3、实行贫困生救助动态管理,班主任和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了解救助对象现在的生活状况,如果被救助者超出救助范围,则应及时调整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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