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MB0W91917/2024-00017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4-10-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美育评价

永城市第十小学社团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教体局《关于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校新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又主动地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针,着眼于促进学生兴趣、需要和特长的个性化发展,着眼于促进学生当前与未来生活质量的提高,着眼于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校的具体特点和传统优势,努力实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学校决定大力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小学社团活动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大力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本项活动以“生动、活泼、自主、发展”为主题,以推进素质教育和配合“减负”工作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使广大小学生都能积极参加文明、健康、活泼的课外文体活动为工作目标,从而达到促进小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目的。社团活动力求成效,以促进每一位学生富有个性的发展,推进我校德育工作的创新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发展,实现学校“务实抓教育,创新求发展”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活动宗旨

  依据小学新课程标准,积极开展“学生社团”工作,促使更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激发学生潜能,拓展学生特长,学生个性得到发展,从而使教师的教育水平得到提高,校园生活得到丰富,使学校教育管理再上新台阶。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春玲

  副组长:望华茹  潘洁

  成  员:侯丽萍 李艳真  苏振及各班主任

  四、社团种类

  学生社团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以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能力为目标的社团,如经典诵读社团、书法社团、汉字听写社团等;

  2.以文娱、体育、艺术等方面内容为主的文化、娱乐、运动型社团,如体育爱好学生社团(武术、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跳绳、田径等)、艺术爱好学生社团(舞蹈、合唱、戏曲等)、兴趣爱好学生社团(书法、美术等);

  五、统筹安排,确定课程

  为加强常规督促管理,避免社团活动的随意性盲目性,规定如下:

  1.定活动课程: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社团活动课程。

  2.定活动时间:每周一课时,每周二、三、四下午第三节课为社团活动的固定活动时间。

  3.定活动内容:指导教师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动内容开发,研究适合本组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初步制定社团活动教学计划。

  4.定指导老师:学校每个社团小组设主持教师一名和指导教师若干名,每位教师均要主持或参与指导一项社团活动。

  5.定活动地点:确保各社团活动小组有固定的活动地点。

  6.定活动资金:学校确保各社团活动开展的资金支持。

  六、社团管理

  1.德育处可依据本校的特色,并结合学生的兴趣、师资以及场地等条件,拟订本学期所开设的社团,原则上人数达6人以上方可成立。成立后由德育处具体负责管理,德育处及各年级组等部门积极配合。

  2.社团必须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我校名称。

  3.各社团所制订的社团工作计划须报德育处审核,经学校社团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进行实施。各社团的培训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相抵触。

  4.每社团指导老师一至两名,由教研组确定。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组织、计划、执行、评价、总结等工作。

  5.社团活动是教学活动的延伸与重要补充,不得利用上课时间从事社团活动。以校内活动为原则,若要参加校外活动或假日活动,需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核准。

  6.各社团举办大型活动或跨社团活动时,应将活动实施计划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实施。并于活动后一周内提出活动报告,送交社团活动领导小组。

  7.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各项对外比赛。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8.各社团应积极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包括封面(社团全名、指导老师姓名)、目录,内含社团章程、社团简介、活动计划、工作总结、成员名单等。

  9.学校每学年按《市十小社团管理办法》和《市十小社团评价细则》进行管理与评价,对于表现突出的社团和指导老师,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

  七、具体活动措施

  1.社团要本着学生自愿和教师选拔、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报名。

  2.每次活动,师生准时地到达活动地点。每次活动开始,主持及指导老师一定要先在社团活动点名册上清点人数再训练,没到的学生要弄清去向并在记录册上写明。

  3.各社团教师拟定活动计划,每周备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活动主题明确,记录册填写完整过程清楚。学生活动时老师不干其它有碍于指导的事,不允许让学生放任自流的自由活动。活动时间未到,学生不得提前脱离活动状态。

  八、社团活动实施要求

  1.三定四统一:“三定”即学校要定好社团项目、定好主持人和指导教师、定好活动场所;“四统一”即全校统一课时(每周一课时)、统一时间、统一考核、统一发证;

  2.三个全覆盖:即社团活动要覆盖全校、覆盖每一名教师、覆盖每一名学生。

  3.学校每个社团主持人为该社团开展活动的安全直接责任人,每次活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到位;

  4.必须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添置必要的设施、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

  5.任何社团不得以开展社团活动的名义向学生收取学费和杂费,学生个人参加活动所需物品由其自行购买,学校和教师不得代购或代办。

  6.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社团活动的成效,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教师的带领和指导下,开展所选项目巩固性训练。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