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639/2024-00032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学校介绍 |
茴村镇中小学招生管理
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凡已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其父母获其他监护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送其报名入学,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
二、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制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招生程序等信息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免试就近原则。学校均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
四、统一管理原则。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均要纳入芒山镇中心校统一管理,统一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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