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1935/2023-1312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永城市地震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2019年7月16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商政〔2019〕11号),要求要建立覆盖各地、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2019年11月15日,永城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永政〔2019〕30号),要求要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预案编制修订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商丘市地震应急预案》《永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出台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应急救援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十部分,其中第二、三、四、五部分为核心内容。
第二部分为“组织体系和职责”,明确永城市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3部分组成,并分别对其职责进行了说明。
第三部分为“响应机制”,包括地震灾害分级、响应分级和响应启动,明确了地震灾害各级别应对主体。
第四部分为“监测报告和预报预防”,强化地震监视跟踪以及预防措施。
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了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和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的应急处置过程。
四、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永城市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和其它地震影响事件的处置应对工作。
五、关键词诠释
有感地震事件:发生4.0级以下、3.0级以上有感地震。
非天然地震事件:发生2.0级以上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非天然地震。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机构改革发生改变,职责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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