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号)、《永城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永建字【2023】33号文件精神要求,经核查,河南万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现责令河南万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3个月(2023年9月22日-2023年12月22日),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望各企业端正态度,积极整改,举一反三,杜绝以后出现类似情况。
整改材料按顺序、按资质类别装订后报送至永城市城乡建设局 503、508室。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名单
联系电话:0370-5114777
永城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