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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我市供暖期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5 11:53:02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目前天气变化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我市2023-2024年采暖季集中供暖时间延长(法定供暖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5日),具体停供时间将视天气情况而定,届时将提前发布通知。期间,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收取取暖费用。

特此通知。

永城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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