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永政办〔2024〕4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内需拉动作用,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更可持续,经研究,《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永政办〔2024〕4号)文件中,三(二)第28条修改为:强化本土优质工程建设企业培育。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本土建设企业创建精品工程,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支持建筑业企业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推进混合所有制和项目股份制改革,打造一批更具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终审:卞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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