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近日,我市印发了《永城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就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过程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经充分征求市直各单位意见建议并反复论证,制定了《永城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法律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一)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重要的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六)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七)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事项,宏观调控、政府立法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决策事项,不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对本地、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自行决策,不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工作要求
1.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2.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3.市政府及其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于公布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解读单位:永城市政府办公室
解 读 人:徐子惠
联系方式:0370-5113220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