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我市印发了《永城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政策依据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市基础设施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城市安全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提升城市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考评办法》、《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城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市城乡建设局根据省、商丘市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永城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意见,并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8月5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三、目标任务
城市基础设施是促进城市社会经济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又是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承载水平,实现城市稳定协调发展的基础。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安全新兴风险、传统产业风险、区域风险等积聚滋生、复杂多变、易发多发。
近年来我市相继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当前我市存在地下基础设施底数不清、统筹协调不足、预警处置机制不健全、运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基于上述问题通过《实施方案》的落实,着力实现对我市建成区“三高”区域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监测。
四、主要内容
一是城市道路塌方、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管网爆裂、城市内涝等安全事故普遍存在。运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工作成果,结合《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河南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规范,聚焦城市“三高”区域,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摸清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底数。
二是整合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基础数据资源,统一数据标准,实现数据资源的“集中管理、分布应用”,通过与“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对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将地下空间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统筹管理,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采集、更新、利用、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信息要素真实准确、高效利用。
三是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感知网。搭建城市安全感知网,部署智能感知设备与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等关键设施,实现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全面感知、自动采集、监测分析、预警上报。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防患于未然。
四是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将从源头解决地下管线底数不清、位置不明、病害不掌握、隐患除不尽等城市治理痛点堵点。重点针对道路塌陷、挖断管线、爆炸燃烧、跑冒滴漏、城市看海等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四措并举”(摸清家底、查体把脉、治病除患、智能监管)的建设思路,通过信息化手段第一时间辨识、预警隐藏在地下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专项工程治理措施,尽快恢复管网的正常功能,消除安全隐患,形成信息科技与工程治理互为支撑、螺旋上升的管网安全风险综合防御体系。
五、名词解释
(一)城市生命线:包括城市燃气、排水、桥梁、热力、供水、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是维系城市正常运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重要设施。
(二)三高区域:与城市生命线安全相关的高风险、高敏感、高后果区域,称为三高区域。
高风险区域:通过安全风险评估,确定的发生城市生命线安全事故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较高的区域,称为高风险区域。
高敏感区域:由于区域的特殊性或不可替代性等原因,遭受城市生命线事故产生深远影响的区域。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放射性装置场所等。
高后果区域:发生城市生命线安全事故,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区域,称为高后果区域。如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重大危险源场所等。
解读单位:永城市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胡凯强
联系电话:155 6005 5050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