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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3 10:02:5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永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为帮助公众和实施单位更好地理解《关于印发永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高速公路、铁路等建设发展,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加,部分农民失去了能保障基本生活的耕地,为保障其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求,国家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当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办〔2018〕13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等有关规定,永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面临新要求,亟需修改完善相关政策。

二、政策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的正式施行,对征地社保工作方向、要求发生重大变化:“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当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办〔2018〕130号)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给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和方向。

(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自2019年7月1日实施,规定了新的河南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四)《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2014〕89号)对应的是豫人社〔2019〕1号文件实施之前永城市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三、政策目的意义

新政策规定被征地农民在土地被征收过程中除获取相应的各类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外,由政府拨付一定数额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用于对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实施补贴,从政策层面进行化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对进一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让更多群众能够享受政策红利,增强被征地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四、新旧政策内容差异

1.2019年7月1日豫人社〔2019〕1号文件实施之前,永城市执行的是《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2014〕89号)文件,文件明确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办法,“需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承担15%,集体经济承担40%,市级财政承担45%”。个人和集体承担的部分从征地补偿款中扣除,剩余征地补偿款发给被征地农民;政府承担部分由预存的社会保障费用支付(预存的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城镇规划区外5280元/亩、城镇规划区内8800元/亩)。

保障对象只有家庭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被征地农民,家庭人均剩余耕地超过0.3亩的不属于被征地农民保障范围。

保障对象被征地时已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2019年7月1日起,根据豫人社〔2019〕1号规定,我市被征地农民预存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由5280元/亩或8800元/亩提高到了不低于43200元/亩,被征地农民个人和集体经济组织不再筹资缴费,预存的社会保障费用于政府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问题。

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征地,放开补贴对象受剩余耕地面积的条件限制,按照征地面积进行养老保险补贴。豫人社〔2019〕1号文件实施之前的被征地农民选择个人不交费的,也可以按照征地面积进行养老保险补贴,即征收多少面积的土地,政府将对应面积的预存社会保障费用按政策给予被征地农民。

社保部门暂存未满16周岁人员和已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在校学生的社保补贴,待其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并将补贴资金计入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取消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限制。

五、关键词解释

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含义。

1.关于地的含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中提出的地主要指的是农民或农户承包的耕地。

2.关于征的含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征”专指征收行为。

3.关于被的含义。征收土地审批权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审批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凡未按法律相关规定履行程序、依法依规征地,都不属于征地社保政策覆盖范围。

4.关于农民的含义。一是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的农民;二是该农民为在征地时享受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5.关于社会保障的含义。(1)什么是社会保障?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大系统和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补充保障构成。在这一体系中,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构成了基本骨架。(2)《社会保险法》司法释义指出:本条明确了工作方向是纳入社会保险制度,不是社会救助和低保制度,也不是建立单独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

解读单位: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谭龙

咨询方式:0370-5132690


终审:卞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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