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电网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丘市政府“引电入商”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进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永城坚强电网,切实保障电力供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支持电网发展的意见》。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河南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促进河南电网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2〕1663号)等文件精神,市供电公司结合我市实际,在征求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后,起草了该意见,并提请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目的意义
该《意见》的落实可为我市电网建设奠定良好基础,有助于加快推进我市已批复电网项目落地见效,有助于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电网建设发展项目资金支持,以满足全市人民生产生活电力需求。
四、主要内容
《意见》由五部分组成,具体分别为强化规划引领、加快项目审批、做好新建电网项目征地及线路通道清理工作、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强化组织保障。
第一部分是强化规划引领。阐述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对工作原则和实施体系进行了说明。本《意见》用于指导我市科学编制审批电力发展规划,保障变电站选址、电力线路走廊预留等落到实处。明确了对城市新建电缆线路工程、电力设施迁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
第二部分是加快项目审批。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和实施机构责任,要求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业务,及时提供电网工程相关支持性文件及协议意见,原则以打捆等方式简化项目审批程序,为争取省电力公司资金支持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部分是做好新建电网项目征地及线路通道清理。包括新建变电站工程用地和供电线路通道清理两部分,加大输变电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力度,为电网建设提供良好环境;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科学合理布局变电站、电力线路走廊等。
第四部分是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市公安局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对危害电网建设、生产秩序的行为要依法打击;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制止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等行为;市供电公司与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中心等单位要相互配合,做好电力线路通道内树木清理工作,发现树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及时修剪。
第五部分是加强组织保障。为更好的助力我市电力发展,需充分发挥政企联动机制,统筹抓好电网建设工作,为电网建设提供保障。
解读单位:市供电公司;
解 读 人:张 伟;
咨询方式:0370—890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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