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关于全省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处置的指导意见》豫土地整治办发[2025]20号和《商丘市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土地监管,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强化执法监管的意见》(商办〔2023〕27号),重点围绕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管理过程中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及我市当前亟需解决的耕地保护突出问题,制定本通知。
三、目标任务
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补全机制短板,全面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确保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能够有效衔接,高质量完成全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指标,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拆旧区新增耕地全部纳入有效管护,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耕地质量稳步提升。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包含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严格奖惩、夯实基础支撑及工作要求五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关于耕地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核心目标。本通知完善了补充耕地和增减挂钩拆旧区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明确了全市各级各部门相关职责分工,力求做到确保每一亩新增耕地都有人管、管得好、长期稳,为保障我市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资源基础。
解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70-5131806。
终审:卞文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