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届一次会议纪要
永公积金委纪〔2018〕1号
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二届一次会议纪要
2018年4月4日,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一次会议在永城市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红梅出席会议,
市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院、卫生计生委、教体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总工会、供电公司、市高级中学、市人民医院、永煤集团、神火集团等单位负责人、管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大会应到委员19人,实到委员15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政府办公室主任屈海波主持。会议宣读了市住房公积金二届一次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选举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二届一次管委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听取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报告;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宣读永城市住房公积金二届一次管理委员会人员名单
二、选举住房公积金二届一次管委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翟凤超汇报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四、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审议表决
(一)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全体委员一致同意2018年度全市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1.8亿元;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亿元;计划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0.25亿元;计划实现增值收益800万元。
(二)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有关事项
核定方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根据《永城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我市2018年度缴存比例为5%-12%,不得高于12%。按照“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规定,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1209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上限均为1451元,合计不得超过2902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7〕29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元,确定缴存基数下限为157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下限均为79元,合计不应低于158元(不含行政事业单位)。由市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乡镇),按照市财政预算基本工资的12%缴存。
(三)永城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委员们一致认为要强化信息披露,增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工作透明度,满足缴存职工知情权,一致同意把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工作报告对外公开。
(四)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报告。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调整:取消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配偶和保证人单位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在现有保证人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的基础上,增加期房抵押担保;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职工或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有商业住房贷款或其他贷款的,贷款的月还款额需合并计算,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按照“保一限二禁三”原则,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到40%。
(五)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方案。全体委员一致认可,基于2017年住房公积金实现业务收入1656.68万元,业务支出952.2万元(其中支付职工公积金利息912万元,占总支出的95.78%),增值收益704.49万元的情况,同意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94.49万元,剩余610万元计提管理费用220万元,计提廉租住房补充资金390万元。
(六)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的报告。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商业银行贷款、税收、服务等工作考核标准,增加中原银行永城支行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
五、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红梅讲话
张红梅同志充分肯定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2018年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三级干部会议明确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全力服务好民生工程,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商丘副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在下一步工作中,她要求:一是加强归集,扩大制度覆盖面。要以宣传促归集、服务促归集、行政推动促归集、执法促归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二是强化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要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加强廉政教育,切实保证公积金运行安全。三是有效使用,发挥制度保障功能。要加大放贷力度,方便职工提取,拓展使用渠道,确保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增值效益。四是规范服务,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要抓好基础数据贯标,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人员业务培训,使人民群众共享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成果。五是科学决策,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要健全决策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再上新台阶。
出 席:张红梅 屈海波 黄传印 孟凡学
翟凤超 肖冰芝 屈玉华 冯丽娟
张永辉 曹洪钧 李东林 张良胜
刘红波 曹庆莉 刘道龙
授权表决:刘振亮 郑 昕 任 雷 毛 勇
2018年4月5日
永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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