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900457/2024-00214 | 发布机构: | 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10-15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卫办〔2024〕22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赵亚冰、张楚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设置医疗健康监测点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赵亚冰、张楚若代表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慢病健康管理的关心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是我市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要人群之一,纳入常驻居民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市卫健委领导高度重视,年初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
通知》,要求各承担项目单位进村、进社区、进机关等认真做好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服务内容包括12类56项以及新增19项(2019年)服务内容,其中包含高血压、糖尿病、重大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内容,全部是免费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坐落新、老城区,有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把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常驻居民开展健康管理服务,东城区由:中原社区、永兴社区、欧亚社区、光明社区四家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承担;西城区由淮海社区、中山社区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依据服务范围内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服务中发现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健康监测点,目前工作按计划正在扎实推进。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是减少这一类高危人群慢病患病发病率,有效提升我市行政单位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健康水平,我委将做实做细这项工作,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力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健康意识,更好服务群众。
感谢代表赵亚冰、张楚若对卫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永城市卫健委 0370-2712986
联系人:刘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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