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共50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本次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河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等文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绿豆芽 |
2021/5/17 |
散装称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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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茴村镇茴中村311国道路北 |
永城市新生活便利店 |
河南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钠酸计)0.01578mg/kg、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铅(以Pb计 |
不合格 |
食用农产品 |
黄豆芽 |
2021/5/17 |
散装称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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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茴村镇茴中村311国道路北 |
永城市新生活便利店 |
河南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钠酸计0.01128mg/kg、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铅(以Pb计 |
不合格 |
食用农产品 |
附件:2021(第17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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