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3030470140000455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06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永政〔2023〕8号 | 所属主题: | 永政 |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 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及驻永企业:
《永城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城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永城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永城市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商丘市委市政府及永城市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推进永城市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南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商丘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永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回顾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的工作成效。在省委省政府、商丘市委市政府和永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十三五”时期永城市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持续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抓实自然灾害防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永城市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1.体制机制不断优化完善。印发实施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永政〔2019〕20号),成立1个市级应急救援总指挥部、12个市级专项应急指挥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应急管理内部流程,实现内部运转高效、外部衔接顺畅。“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全市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印发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永政〔2016〕7号),全面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持续完善。
2.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发扬“五铁”精神,实施“五大工程”,压实“五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20年,全市共检查各类企业1468家次,排查各类隐患2492条,均已整改到位,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现场处理书453份,责令限期整改458家次,组织“明查暗访”48余次,督导乡镇(街道)31个,局委31个,卫生院、敬老院及企业203个,发现隐患969处,均已整改到位。
3.安全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制定《永城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责任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基层基础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协调完善。深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20年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各项应急演练76次,参演人员3500余人(次),投入资金30余万元。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重点推广“智慧用电”,以信息化技术实现电气火灾预防预控,深入推进“智慧安监”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和现代信息技术融合,为基层隐患排查、现场即时监管、危险源管理、事故通报曝光等提供科技支撑。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煤矿、危化品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作用。
4.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强化。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安全发展主题宣讲”“6·16集中咨询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安全科技周”“安全警示周”及“安康杯”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67场,参与1362人;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17场,参与586人;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23场,参与827人;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9场,参与1251人;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31场,参与364人。发放消防及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16万余份,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知识8万次;各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每天利用平安大喇叭播放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安全知识,累计播出5万小时。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书记、村主任、安全生产协管员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29场次,培训5610余人次;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培训67场次,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6725人次。
(二)“十四五”时期的历史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永城市应急管理事业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应急管理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阐明了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特色和优势,科学回答了事关应急管理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二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强化监管,狠抓责任落实,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三是科技创新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新支撑。应急管理领域完成一系列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北斗技术与卫星遥感、5G通信、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深度融合,将促使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加快升级改造。发展智慧应急,提高永城市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四是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感的需要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强,为积极打造应急管理社会共治共享格局注入大动能。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挑战。“十四五”时期,永城市安全生产工作尚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自然灾害风险不确定性呈增加和复杂趋势,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任务艰巨,应急管理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是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初步成型,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还不够完善,应急管理能力水平普遍较低,应急管理条块职能不清晰、“防”与“救”责任链条衔接不顺、跨区域协调联动处置机制不畅、资源难以有效整合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应急管理法治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体系仍不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标准不高,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匹配。安全监管精准执法能力不强,执法“宽松软”问题仍然突出。三是灾害事故风险防范压力依然较大。受极端天气影响,全市自然灾害呈现增加趋势。以洪涝、干旱、极端气象灾害为主的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多灾并发和灾害链特征日益突出,应对灾害的防范、抵御、救援工作难度增大。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力量仍有缺陷、专业应急救援能力不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不够等问题。四是应急救援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不强,应急队伍共训、共练、共建、共战机制不完善,应急救援力量及基地布局不尽合理,“全灾种”应对处置能力有待提升。五是科技信息化应用不足。各类科技资源未能有效整合,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水平不高,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不足,先进适用装备配备不够,遥感监测、物联网、超前感知系统等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应用水平不高。六是城市安全文化水平仍有待提升。公众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针对性仍然不够,全社会整体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仍有待增强。七是社会共建共治能力仍有待提升。全社会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程度不深,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不高,专业性不足,指导、服务能力不强。保险机构参与风险防控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商丘市委市政府和永城市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加强风险防范、抢险救援、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建设,防范化解影响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城。
(二)基本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解决应急管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风险、减少损失,使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加可持续、安全感更加有保障。
2.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灾害事故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坚持依法管理、精准治理,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3.创新驱动、科技支撑。积极探索新技术、新路径、新方法,创新应急管理新模式。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形成应急管理新优势,有效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新技术、新装备在风险感知、管控以及应急指挥、救援、保障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应急管理智慧化水平。
4.依法治理、社会共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强化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树立多元共治思维和理念。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积极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积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治理格局。
(三)规划目标。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成更高标准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更高质量的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实现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全面有效防控与应对;自然灾害防治基础更为牢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大幅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抗大险”“救大灾”能力持续提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表1 永城市“十四五”时期规划具体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制。
1.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构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协调联动、科学救援、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
2.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强市级应急管理机构,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探索整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等12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组建统一的应急指挥机构统筹全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推动其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制定工作运行规则,打造权威高效应急决策中枢。采用统筹使用编制资源、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强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实现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局队合一”。
乡镇(街道)按照“六有”标准,建立完善乡级应急管理“一办一队一库一平台”(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队、物资储备库、应急调度平台)、村级“一站两员一队”(安全劝导站、安全劝导员、灾害信息员、兼职应急救援队)机制。
3.优化整合应急指挥体系。以信息化、科技化、专业化为导向,按照指令畅达、系统有序、条块清晰、执行有力的原则,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构建应急指挥“一张图”,进一步明确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结合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推动内部各个机构之间职能的“化学反应”,推进会商联动机制、平战转换机制、快速集结机制、现场处置机制、评估复盘机制五项调度指挥机制的建设,实现纵向指挥通畅有效、横向协调迅速有序的网络化应急指挥体系。
建立应急指挥平台,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指挥调度终端,加强应急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基层重大风险感知灵敏度、风险研判准确度。推进“应急管理统一接报警体系”试点改革,将“12350”接入“119”,探索以“119”为主、互联网为辅的统一报警模式。
4.健全专家人才支撑体系。在现有专家库基础上,补充增加灾害事故类专家的人员数量,选拔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应急管理专家,为党委、政府进行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提供技术支持。定期邀请应急管理专家为市委和政府领导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讲授应急管理相关知识,提升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决策指挥能力。
(二)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1.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细化工作标准,形成目标明确、规范有序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南省实施细则及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应急预防与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
2.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职责,明确各行业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职责边界,有效发挥各行业部门专业优势,解决各类应急管理职责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建立部门职责定期修订机制,进一步理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畅通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沟通渠道,提高监管效能。严格落实事前提醒、事中监管、事后追责制度,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防止不审批就不监管的现象。制定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对履责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公示,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3.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的内生机制。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向社会和员工公开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加大违法违规企业的打击力度,将安全生产违法惩戒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畅通“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综合运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完善灾害事故调查评估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落实事故调查评估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针对企业擅自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肆意篡改隐瞒销毁数据信息、重大事故隐患不治理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不实、报告不真等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企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三)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体系。
1.推进应急标准体系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和商丘市有关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与综合性应急管理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安全生产企业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在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等领域率先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完善应急预案演练体系。加快推动总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工作,建立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持续改进机制,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推动数字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数字化管理,建设应急预案信息平台,实现预案文本电子化、预案信息可视化。推进企业应急预案简明化、图表化,推广使用应急处置卡,提升预案简明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各类灾害事故快速研判响应制度,完善应急研判响应程序,分级分类制定应急响应指令,明确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主体、内容和启动条件。健全舆情快速反应一体化机制,提高精准排查和科学处置水平。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活动,指导村(社区)开展现场处置演练。坚持应急演练实战化、常态化水平,提升应急预案质量和实效,及时总结演练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发挥“以演促案”的反馈作用,提升应急预案实用性和针对性。针对重大安全风险,定期组织综合性、多部门联动的应急演练,在实战中锻炼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
1.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准入体系,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煤矿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和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把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开展工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基础设施、自然灾害等领域安全风险识别,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点位风险、类别风险、整体风险等级判定准则,构建安全风险“一张图”系统,实现安全风险感知、辨识、展示、预警、管控的动态、可视化管理,建立完善灾害事故预测预警和评估机制。
2.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企一码一档”。建立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扩面提质增效。推动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加大双重预防示范企业培育力度,加强评估和执法检查,建立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企业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
3.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工矿商贸、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查处、技术改造、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强全方位安全监管和隐患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推动建立危化企业全息档案,引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装置的实时报警数据。开展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区域风险评估,在较大安全风险区域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推进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深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及结果运用。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全周期安全监管,建设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监管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全流程一体化监管和应急联动。优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加油站、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高风险环节动态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
煤矿:完善基于区域特征、煤种煤质、安全生产条件、产能等因素的小煤矿淘汰退出机制。大力发展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现代矿井。推进矿井机械化整合技改,推动现有煤矿产业技术升级,推广数字化矿山信息技术,实现智能化管理。优化井下生产布局,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推进煤矿致灾因素排查治理,强化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和瓦斯超限风险管控,有效推行瓦斯抽采、区域治理,促进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构建水害防治工作体系,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提升基础、技术、现场和应急管理水平。强化煤矿粉尘防控,推进煤矿粉尘“抑、减、补”等源头治理。
非煤矿山:完善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数据、采场、排土场、采空区灾害普查,推动非煤矿山图纸电子化。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矿产资源整合,引导小矿山有序退出。整改提升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工矿商贸:持续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风险摸底排查并分类分级,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账,持续推动整治整改。加强粉尘涉爆、高温熔融金属、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在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场所推广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在线审批和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防护设施,实施空间物理隔离和安全技术改造。
消防: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学校、博物馆、文物建筑及彩钢板建筑、老旧小区、“城中村”、“三合一”场所、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加快“智慧建造”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建设。
道路交通:持续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治理力度,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突出交通违法,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
城乡建设: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瓶装液化气行业、建筑垃圾消纳场及临时堆放点安全风险整治;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治理;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构建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建立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持续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隐患专项整治,提高防范特种设备事故能力,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事故,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国内平均水平。
电力:推进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建立电力安全协同管控机制,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监管。完善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应急会商决策、大面积停电情况下政企社会联动等机制,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出事件的能力。建立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舆情监测系统。健全电力事故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
(五)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1.健全自然灾害风险监测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灾害重大风险监测制度,建设重大风险点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测灾害信息;建立智能化预测、预报、预警体系,推动实现从人防、技防向智防提升。强化对各乡镇(街道)安全风险巡查管控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在主汛期、森林防火紧要期、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期等重点时段加强针对性宣传警示教育和安全劝导,建立风险点安全巡查制度,对较大以上风险点实施定期巡查,及时上报巡查信息。
2.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坚持多部门共用、多灾种综合、多手段融合的原则,建立完善洪涝、风雹、低温冰冻、地震、地质、森林火灾等灾害以及桥梁隧道等重大基础设施的监测预警网络,持续提升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森林火灾等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大力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搭建并完善永城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强化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重大风险早期精准识别、灾害风险评估。打造全域覆盖、全时可用、多维融合的智能化、精准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融合“报、网、端、微、屏”各种资源,打造自然灾害信息全媒体传播网络。提升预警信息精细化发布能力,实现指定区域指定人群精准推送。加强有线广播、大喇叭等传统预警系统建设。
3.提升自然灾害综合治理能力。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提高洪涝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和重点基础设施设防标准。
洪涝灾害:统筹加强淮河流域防洪设施规划建设,提高流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浍河、包河、沱河、王引河等河流治理。加快中小型抗旱备用水源建设,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高抗旱供水水源保障能力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统筹城市防洪排涝,全面提高城区内涝防治水平,加快老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补齐短板,有效缓解积水内涝现象;东城区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内涝防治标准要求逐步升级改造。
地震灾害:加强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强化活动断层探察和探测。持续开展学校、医院等重要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和抗震性能鉴定,对抗震性能不足的建筑物进行建档和抗震加固。探索开展基于地震风险评估的强震灾害情景构建及应用示范。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在现有应急避难场所基础上完善应急避难所规划布局,按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完善基础设施设备。
地质灾害:建立市、乡、村三级动态巡查避险系统,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与评估、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根据永城市现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构建“天空地”一体化地质灾害隐患识别“三查”体系,充分辨识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隐患治理。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确保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加强关键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监测及风险治理。
森林火灾:加强永城市林区火灾防治规范化建设,摸清森林可燃物载量底数,加强火灾危险源头管控;健全森林火灾风险分级预警网络,加强森林火灾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升森林火灾整体防控与应急能力。维护、新造生物防火林带,完善森林防灭火蓄水池、储水罐建设。对市级重点森林火险区实施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应对森林高火险区特征的智能防火体系,有效提升林火防控及扑救能力。
(六)健全应急救援处置体系。
1.提升应急指挥能力。整合应急指挥机构的研究决策、协调督导等职能,提升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能力。进一步理顺灾害事故的指挥机制,构建上下贯通、衔接有序的工作体系。完成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完善信息集成、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指挥调度、值班值守等功能,提供24小时应急指挥保障,实现常态下的应急管理和非常态下的突发事件处置。建立完善全市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设标准和服务保障。
2.完善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整合“1+12”指挥部优势资源,全面做优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救指挥部职能。依托“两中心、一张网、一基地”重要建设任务的开展,逐步打通应急、水利、气象、林业、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沟通联动通道,建立应急联动和响应机制。构建政府、部队、企业、社会、专家等各方应急救援力量联动联调的协作体系,实现军地高效有序联动。
3.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按照“资源整合、共建共用、区位互补、行动快速、救援高效”的原则,建立完善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和武警部队应急救援力量为突击,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1)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加强城市消防站和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实现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能力建设,配备救援装备、通讯装备和其他应急专用装备,加速市消防救援大队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全灾种、大应急”转型发展,提高全灾种救援能力。探索将重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市级应建立不少于50人的专(兼)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街道)建立不少于20人的专(兼)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类工业园区和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按标准建立企业救援队伍。建立专业救援队伍紧急调用、征用补偿和救援装备共享共用机制,提高协同救援能力和装备使用效率。完善奖惩激励、保险理赔等机制,改善救援队伍工作条件和救援基础设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专业救援队伍荣誉感和吸引力。
(3)发展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加大政府对社会救援力量的支持和引导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应急调用、共训共练、救援协同和表彰激励、救援免费通行等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提高消防救援、专业救援与社会救援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
(七)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1.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构建实物储备、协议储备、虚拟储备和产能储备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统筹推进“市乡村”三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建设。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推广应急物资集装单元化。鼓励引导居民家庭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统筹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库布局和建设,制定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目录,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配、运输、回收、报废(轮换)、紧急征用和补偿等管理制度。到2025年,基本建成分级分类管理、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应急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采集和监测应急物资信息,实现应急物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在应急物资储备库积极推广应用智能仓储技术,实现储备物资的远程监管和数字化调配。依托互联网等平台,实现应急物资研发、采购、制造、销售、物流、服务等环节全流程联通。
2.健全应急运输保障体系。整合公路、铁路等部门交通信息资源,加强应急运输保障的统筹管理,提升综合运行监测、协调联动、智能管控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分析、应急信息服务等能力,实现与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的协调联动、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应急交通指挥调度水平。不断完善公路、铁路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现各类应急装备、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救援人员运输转运免费通行、优先通行。
3.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统筹指挥信息网、无线通信网、电子政务网和互联网建设,做好应急卫星通信终端配置工作,构建综合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保证在应急状态下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畅通。加强网络多路由、多节点和关键基础设施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在重要区域建设抗灾超级基站及相关防护设备,提升公众通信网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水平。健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通信设施应急抢险抢修能力建设,推动后备电源、发电油机、备品备件及必备应急物资储备下沉,提升应急抢修效率。
4.健全应急资金保障体系。健全政府部门应急救援资金保障机制,推动设立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保障处置突发事件被征用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及调用应急救援队伍等费用补偿。积极争取国家有关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部署实施自然灾害防治、灾后救助、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工作。
(八)健全应急管理科技支撑体系。
1.加强应急科技信息化建设。结合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完善应急管理科技研发创新机制,推动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推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全面推动卫星遥感、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先进技术在城市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大力开展水下救援、光纤传感等各类先进搜救应急装备技术研发。
2.大力推进应急产业发展。完善政府购买安全应急服务机制,积极推广安全应急产品和服务,重点推广高精度监测预警产品、高可靠风险防控与安全防护产品、新型应急指挥通信和信息感知产品、特种交通应急保障产品、新型消防救援装备、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关键装备、智能无人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管理支撑服务、应急专业技术服务和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等。推广应用适用于家庭单元和个人的成套应急用品。
(九)提升社会共建共治能力。
1.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围绕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重大突发事件应对、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等重点内容,综合运用理论授课、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每年针对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人每年集中轮训原则上不少于2周,各类功能区、乡镇(街道)每人每年集中轮训原则上不少于5天,村(社区)安全劝导站站长(网格长)每人每年集中轮训原则上不少于4天。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分行业分类别实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精准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督导企业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2.加强安全应急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进”活动,利用新媒体、虚拟社区、移动客户端等载体,开发好、利用好科普读物、教材、动漫、游戏、影视剧等各类安全应急公众教育文化产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文化产品创作与推广。将防触电、防溺水、防踩踏等安全知识和各类体验式应急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知识宣讲、案例解说、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共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3.发挥保险机构风险分担作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探索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提升社会灾害恢复保障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和商丘市、永城市人民政府出台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备人员队伍,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评估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全市自然灾害普查工作,积极做好辖区内自然灾害风险基本要素的底数调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调查评估和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工作。积极落实普查经费,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编制永城市1:10万或1:5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绘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
(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根据永城市全市灾害类型和各部门灾害监测预警职能,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整合各行业领域现有监测预警数据,运用多源感知手段,构建全灾种、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体系。主要建设工程分为“1个综合、6个单项”监测预警专项工程,其中“1个综合”指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程,“6个单项”指地震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和农业自然灾害等单项监测预警专项工程。各单项灾害监测预警为综合监测预警提供单项数据和服务支撑,综合监测预警通过对各单项灾害监测预警数据的整合,实现数据资源汇聚、关联、融合利用。运用先进技术打造重特大灾害风险监测仿真环境,实现洪涝、地质、地震、森林等灾害系统风险模拟、多维可视化仿真推演及信息辅助决策。
(三)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重点建设内容包括应急指挥场所、应急物资储备库、生活设施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安置生活区等,实现及时快速的应对辖区发生的灾害事故,及时有效地安置灾民、安置救援队伍等。有效解决全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不足、救援力量有限等问题。
(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程。建设集应急值守、信息接报、监测预警、会商决策、指挥调度、处置救援、社会动员、救灾复产、综合协调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指挥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视频监控、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对全市范围内的风险监测与应急指挥调度,完成与商丘市应急指挥系统的对接,逐步完成多部门联合会商、多层级协调指挥。
(五)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站建设工程。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建立市、乡两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合理选址,永城市要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类功能区、乡镇(街道)要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站(点)。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21〕9号)要求,确定市、乡两级应急物资品种范围,在节约适用的前提下按需配备,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建立日常补充机制,定期维护保养。
(六)应急管理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实施灾害事故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补充配备应急队伍执法装备、救援装备、通信装备和其他应急专用装备,推进应急管理装备能力现代化。重点加强监测预警装备和应急处置与救援装备应用,监测预警装备主要包括复杂环境、复杂对象智能感知与监控装备,高危作业环境智能化、无人化装备,新一代信息化智能化检验检测装备及城市生命线检测监测预警装备等;应急处置与救援装备主要涉及现场指挥、现场处置、现场保障及个人防护等相关装备领域。
(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按照《河南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DB41/T 1754—2019)要求,在现有应急避难场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认定、管理、监督检查和保障工作机制。推进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市、乡镇(街道)两级至少分别建设1个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面积按照需承担避难的人口数量进行计算(1.5平方米/人)。逐步推进全市各类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人防工程、展览馆、会展中心、学校等公共场所应急医疗与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环境卫生设施、应急交通设施等应急避难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加强生活必需设施、安全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储备的维护保养。建立应急避难场所信息数据库和电子地图,实时更新数据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八)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应急管理部门基础设施、专业装备和车辆配套等标准,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专业人员、执法用车和执法必备的检测仪器、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持续改善应急管理部门工作条件,配备通用的办公设备,包括多功能打印机、电脑、移动执法终端等。依据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标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六有”标准,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以应急预案、物资装备及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上下联动、明确事权、各司其职,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建设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职能,促进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做好部门发展专项规划与本规划有关内容的衔接与协调,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职责,参与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建设任务,确保规划任务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完成。
(二)强化支撑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做好重点项目建成后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群众等共同参与规划实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与评估。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督查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及综合评估,健全完善考核、评估、激励和问责机制,每年对各单位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及巡查督查内容,按要求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切实保障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顺利完成。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