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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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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5-00146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5-01-0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2024年

永城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国家、地方与司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通过各类媒介,积极主动公开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治宣传等业务工作的进展情况、办事指南和需要公开的相关信息。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推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的案件,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办理。2024年,我局共收到0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于政策法规变动、业务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修订和补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永城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职能优势,积极推送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内容。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强化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发布内容原创性不够。在“永城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存在转发内容多,原创内容少的现象。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够深入。培训工作内容和方式过于单一,实用性不强,培训效果不够理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丰富培训方式和内容,加大信息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文字撰写能力,及时掌握重要会议和社会热点,提高发布信息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强化信息时效性。信息产生以后,按照相关规定,依据“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附件:

  PDF版:永城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ord版:永城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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