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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市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制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一)地块一(图纸编号2024—158A)。该宗地位于济祁高速西侧、双湖大道南侧,土地面积约143.566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街道十八里村。 (二)地块二(图纸编号2024—158B)。该宗地位于济祁高速西侧、双湖大道南侧,土地面积约0.673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
    2024-07-23
  • 根据省、市公告公示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告:   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资金53万元。   监督电话: 国家12317 省0371--65919535  财政局5116570 乡村振兴局 5106697   永城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9日   附件:永城市2024年第四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2024-07-22
  • 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机制,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基础,按照《商丘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商司文〔2024〕15号)《永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永司字〔2024〕17号)的要求,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市司法局于2024年5月20日至6月30日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年度审验。经审验,对不具有执法资格的26人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现...
    2024-07-17
  •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补助资金(防灾减灾第一批)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11号)要求,为做好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受灾养殖场得到有效支持和恢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畜牧养殖防灾减灾款金额和补贴对象的确定 (一)畜牧养殖防灾减灾款金额 中央财政下达给我市畜牧养殖2024年雪灾救灾款75万元。 (二)补贴对象的确定 在2024年2月遭遇雪灾损毁且由所在乡镇上报备案的19个养殖场。 (三)修复费用的确定 已修复的养殖场需提供企业相关证件、法人相关证明、修复工程协议(第...
    2024-07-15
  •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市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等单位共同参与制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一)地块一(图纸编号2024—143A)。该宗地位于铝园中路东侧、永铜一期北侧,土地面积约15.060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前张村。 (二)地块二(图纸编号2024—143B)。该宗地位于铝园中路东侧、永铜一期北侧,土地面积约0.3510亩,土地用途为...
    2024-07-02
  •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市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共同参与制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一)地块一(图纸编号2023—1050)。该宗地位于南内环路南侧、林源木业西侧,土地面积约105.211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街道侯岭村。 (二)地块二(图纸编号2024—315)。该宗地位于润兴环保西侧、化工二路北侧,土地面积约10.4055亩,土地用途为交通...
    2024-07-02
  •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一)地块一(图纸编号2024—158A)。该宗地位于济祁高速西侧、双湖大道南侧,土地面积约143.566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街道十八里村。 (二)地块二(图纸编号2024—158B)。该宗地位于济祁高速西侧、双湖大道南侧,土地面积约0.673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
    2024-06-28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3号)等文件精神,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金融”“金融租赁”“金融控股”“金融集团”“汽车金融”“消费金融”“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资产管理”“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财务公司”“信托...
    2024-06-28
  •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我市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一)地块一(图纸编号2024—143A)。该宗地位于铝园中路东侧、永铜一期北侧,土地面积约15.060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前张村。 (二)地块二(图纸编号2024—143B)。该宗地位于铝园中路东侧、永铜一期北侧,土地面积约0.351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
    2024-06-14
  •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我市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一)地块一(图纸编号2023—1050)。该宗地位于南内环路南侧、林源木业西侧,土地面积约105.211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街道侯岭村。 (二)地块二(图纸编号2024—315)。该宗地位于润兴环保西侧、化工二路北侧,土地面积约10.4055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土地...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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