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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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政【2018】2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不动产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 地 址: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联 系 方 式: 5131300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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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政【2018】2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不动产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 地 址: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联 系 方 式: 5156556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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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及驻永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为便于各镇(街道)、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5年端午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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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豫科〔2025〕34号相关要求,我市拟提名“深井复杂条件大断面岩巷智能快速掘进关键装备及技术”、“低透难抽煤层增压驱动与卸压松弛耦合强化瓦斯抽采关键技术”等两个项目为202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共7天,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公示期内实名来函来电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部门:永城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科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0-5876668 附件:河南省...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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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政【2018】2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不动产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 地 址: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联 系 方 式: 5156556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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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链群培育,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大力推进“智改数转网联”新技改,以龙头企业为牵引,实施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改造,带动面上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现开展重点项目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围绕 “7+28+N”产业链群,技术水平高、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总投资300万元以上,可于2026年12月31日(含)前完工,未获得过国家、省、市补贴类...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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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河南省畜牧管理条例》(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2017年12月05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单位经过前期座谈、专家论证修订的《永城市种禽孵化场验收标准》(草案)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3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内未收到任何来电、来访等信息。现将《永城市种禽孵化场验收标准》公示如下。 永城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5月7日 附件1 永城市种禽孵化厂验收标准 申请验收单位: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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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及驻永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为便于各镇(街道)、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5年劳动节放假日期安排及夏季作息时间通知如下: 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另根据季节变化,自2025年5月6日起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节假日期间,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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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政【2018】2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以下不动产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 地 址: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联 系 方 式: 5156556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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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河南省畜牧管理条例》(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2017年12月05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单位经过前期座谈、专家论证修订了《永城市种禽孵化场验收标准》(草案)(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3日期间致电永城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0370-5111610。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永城市畜牧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 永城市种禽孵化厂验收标准(草案)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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